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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2018-06-15

各县(区)教育局、发改委、公安(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旅发委、团委:
  现将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赣教发〔2017〕7号)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就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强引导充分宣传研学旅行重要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萍乡丰厚的历史文化、灿烂的革命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和近现代工业农业文化,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全面宣传研学旅行的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使学校、社会、家长充分认识开展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支持开展研学旅行的舆论氛围,为研学旅行的健康运行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统筹协调推进研学旅行顺利实施
  为加强对研学旅行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广新局、市质监、旅游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研学旅行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要加强各部门协调,各司其职,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红色、绿色、古色文化加强基地建设和线路选择,严格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研学旅行基地、线路和相关旅行委托企业、机构进行遴选,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三、明确职责强化研学旅行组织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明确职责规范,强化组织管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实施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见附件1)。研学旅行后,学校要因地制宜举办瞬间记录、心得、报告等类型的展示、评选、观摩活动,要对活动全过程进行评价和总结,并形成完备的资料。开展研学旅行,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程序,坚持安全第一,通知家长,签订责任书,投保责任险,进行安全演练,按管理权限提前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开展活动(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审批表见附件2)。公安、交通、市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及时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安全保障,发改、财政、文广新、旅游、共青团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为研学旅行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服务等相关支持。
  四、坚持公益自愿规范研学旅行经费筹措
  各县区各校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积极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要坚持研学旅行活动的公益性和自愿性,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特困家庭的学生要减免费用,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学校要本着节俭原则,精准核算活动过程中吃、住、行等费用,由学校和家长签订自愿报名参加协议,费用收取和支出要公开、透明。要充分利用当地和本市的教育资源,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而设计成本低、教育价值高的研学内容,优先选择本市已建成、命名的研学旅行基地和线路,并争取价格优惠,避免增加学生的经济负担和课业负担。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避开双休日和重大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期。
  五、强化督查指导确保研学旅行健康发展
  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将研学旅行从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按照《实施意见》中研学旅行时间安排要求,力争实现校校组织、班班参与、人人体验,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融合,做到有课时、有师资、进课表,确保每一位中小学生在学期间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并将结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小学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专门负责研学旅行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研学旅行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也将研学旅行作为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目标管理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开展研学旅行示范学校评选,以促进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研学旅行经费保障、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研学旅行做到研有所思、学有所获、旅有所感,行有所成,收到实效。
  请各县区将制定的研学旅行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至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电话:6848100。
  附件:1.萍乡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备案表
  2.萍乡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实施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3.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萍乡市教育局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萍乡市公安局

  萍乡市财政局  萍乡市交通运输局  萍乡市文广新局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共青团萍乡市委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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