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研学旅行网
首页 > 地方政策

重庆市教委关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

2017-11-30

研学旅行是面向全体中小学生,由学校组织安排,以培养中小学生的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开展的一种普及型教育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探索建立研学旅行运行管理机制。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形成研学旅行活动开展的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探索能力培养新模式,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探索建立研学旅行协问配合机制。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与当地财政、旅游、交通、文化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形成常态化、高效率的社会协作机制。    

(三)探索建立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形成行之有效的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模式。   

(四)探索建立研学旅行经费保障机制。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研学旅行活动基本需求,研究制定所需收费项目及标准和贫困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所需经费补助项目及标准。

(五)探索建立研学旅行科学评价机制。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活动的督导方式和评价标准,并纳入学校综合考评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二、试点学校选取

我市试点区县和试点学校,由区县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进行试点探索。市教委根据上报情况,确定试点区县并加强指导。

三、研学旅行范围和时间

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要坚持就近、就便、有效的原则,合理安排好研学范围和时间。条件成熟的可以跨区、出市研学。研学旅行时间,可以在学期中间安排,也可以在寒暑假安排,国家法定节日不得安排。

根据教育部要求,研学旅行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教育阶段各实施一次。原则上小学阶段2天1夜,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实施;初中阶段3天2夜,在初中一或二年级实施;高中阶段4天3夜,在高中一或二年级实施。学校可根据教学计划、学生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关于出行区域时间长度安排,原则上市内一次不超过4天,不少于2天;市外一次不超过7天,不少于3天。

四、试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申报试点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制定研学旅行试点方案。试点学校要把研学旅行工作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具体的负责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积极探索研学旅行在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二)坚持自愿。各地要在自愿的基础上选取试点学校,申报试点区县。各试点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要先公布活动详细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且由学校和家长签订自愿报名参加协议,费用收取和支出要公开、透明。

(三)保障食、宿、学统一。研学旅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接触社会和自然,在体验中学习和锻炼,重在全员参与、集体活动、走出校园、实践体验。试点区县学校开展研学旅行须安排集体就餐、集体住宿、集体学习等活动,就餐、住宿、学习的形式可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地区实际灵活多样,务求实效,要保证卫生、安全、适用、节约,防止追求豪华、舒适,杜绝铺张浪费。

(四)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试点区县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前,要针对活动内容专门对参加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应急预案中要有详细的安全保障举措,要把活动可能的安全风险告之学生和家长,把安全内容纳入到自愿报名协议中、研学旅行活动全过程中。要根据学生数量,活动需要,安排校领导、教师具体负责和组织,领导和教师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文章来源于重庆市教委,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政策解读

扫码关注
研学旅行网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华夏新锐(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备案号:京ICP备18031541号-1

总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院东楼

运营中心:山东省济南市青年东路18号山东广电产业大厦

合作加盟

wanboshi365

全国咨询热线

18611570377 010-5716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