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滨海新区教体委,各直属学校: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为此,教育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旅游局、保监会、共青团中央、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1个部门,下发了《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方面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作了顶层设计,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切实把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摆在突出的位置,超前谋划,精准发力,合理布局,统筹推进。现就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发研学旅行活动课程
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研发一批以自然地理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社会经济发展、乡土民俗文化为依托的活动课程;研发一批体现学校区位特色和办学资源优势,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和校风教风学风,适用不同学段、不同特点、不同要求的活动课程。课程设置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成就。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区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市情国情为主。各区要逐步开发形成一套适合中小学各学段学生特点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
二、遴选研学旅行基地
各区教育局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整合各方资源,遴选一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遴选基地可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红色教育基地和现有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博物馆、展览馆、大型公共设施、企业、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资源进行。基地类型设置要因地制宜,历史人文类、自然生态类、科普创意类、红色教育类、文博研学类均可,能够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研学旅行的需求。遴选基地要充分考虑基础条件、交通区位、接待规模、研学主题、配套保障等因素,一次性能够接待200人以上。
各区教育局要积极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基地要有中小学生团队接待经验和能力,运营良好,满意度高,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有安全保障,服务配套,环境整洁。
三、设计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各区教育局要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精心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可以利用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设计"红色之旅"线路,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可以利用自然生态资源设计"生态之旅"线路,培养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可以利用历史文化资源设计 "文化之旅"线路,培养学生的传统文化素养;可以利用乡村和农业资源设计"乡村之旅"线路,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品质。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还可以根据区情、校情设计其他主题教育路线,让学生在研学旅行中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不断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
四、建立研学旅行工作机制
各区教育局要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帮助,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督、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共同推动研学旅行工作良性开展。
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科学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区教育局备案。要加快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有效的责任界定及事故处理机制,强化活动安全保障,把好活动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关,逐步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学校,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自行开展研学旅行的学校,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
各学校要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家长会、家长信、与家长签订协议书等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
各区教育局要把研学旅行与中小学"实践课堂"和"集中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与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研学旅行工作方案,采取确实措施,做好研学旅行工作,并于2018年3月1日前,将本区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委德育处。市教委将适时开展研学旅行示范课程、示范基地、示范路线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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