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齐河县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上级政策文件精神,三措并举服务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使用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部门联动。齐河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新政新规进行了梳理汇总。县政府召集各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明确乡镇(街道)作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主体,于设施农业用地备案10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汇总提报设施农用地备案情况。
二是深入核查、摸清实情。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股室与各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紧密配合,本着“全部核查、应备不漏”的原则,对历年设施农业用地项目进行整理排查,做好查漏补缺,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材料完备。
三是上图入库、精细管理。设施农业用地纸质材料经乡镇(街道)报备后,县自然资源局及时按上级要求在山东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平台、自然资源部设施农用地监管系统进行录入备案,确保符合规定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应备尽备,实现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截至目前,县自然资源局已整理入库设施农业用地134宗,备案面积3736亩。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把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构建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个人)三位一体的服务保障体系,保障全县设施农业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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