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及:将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劳动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
有市级及以上“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教育的不得推荐。
为深入落实“双减”要求,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要求,各区(市)县、各初中学校在开展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时,必须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学生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导致不能提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证明材料,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
在制定指标到校生推荐方案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有市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对严重违反中学生行为守则、校规校纪,以及存在考试舞弊、校园欺凌行为的不得推荐。
▪综合考虑学生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表现,避免简单地使用诊断性考试的分数作为推荐的唯一标准。
▪将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大课间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不得推荐。
▪将学生参加美育教育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美育课及其他每位同学均需参加的美育活动的不得推荐。
▪将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劳动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有市级及以上“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教育的不得推荐。
来源:研学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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