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村融合”是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旅游景区建设融为一体的有效途径之一,以旅游景区的标准建设美丽乡村,并以旅游景区建设带动乡村发展,实现乡村景区化与景点化,从而达到乡村与景区融合协调发展的目的。
在“景村融合”的发展理念下,从强化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明确主题形象、创新旅游产品和完善服务配套五大路径进行村域综合规划整治、复合型旅游开发及乡村文化品牌塑造,从而推进“忘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建设。
“景村融合”实际就是“景+村共建”的一种形式,通过乡村旅游资源的整合、改善村中景观,将各类有价值的旅游充分利用起来,与整个美丽乡村的建设融为一体,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农业,实现以农兴旅、以旅促农的乡村发展新路径。但由于各乡村在空间组织、社会关系、经济、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景村融合”下的“山、林、田、景、产”互为促进,生活、生态、生产三者彼此交融,相互依赖,突破传统农村的发展框架,从而使乡村的经济、社会、环境得到均衡和充分发展。
具体来讲,景村融合包括三方面的内涵:
乡村是一个整体、有机的系统,通常包括自然生态、经济生产和居住生活三个部分,且这三个部分彼此依赖、互相融合。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本质特征,乡村历史积淀形成的独特、古朴的文化和物质遗存,既是美丽乡村的灵魂,同时又是乡村旅游的主要吸引物。但当前的乡村旅游往往追求短期利益,导致乡村传统“沦陷”、文脉断裂、旅游核心资源和景观环境被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对生态、经济、文化、社会和政治的“五位一体”建设,可以构建富有历史记忆与社会记忆的乡愁乡恋、诗情画意的乡村地域场所。
因此,“景村融合”正是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旅游景区建设融为一体的有效途径之一,以旅游景区的标准建设美丽乡村,并以旅游景区建设带动乡村发展,实现乡村景区化与景点化,从而达到乡村与景区融合协调发展的目的。
01 空间互应 02 资源共享 03 要素互补 04 利益互显 基于“景村融合”的美丽乡村建设需充分协调居民与游客的利益诉求,寻求乡村现代化与旅游乡土性、乡村景观保护与旅游产品创新、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均等化与旅游服务设施体验化的平衡。这就要求美丽乡村建设与旅游景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及同步管理,优化公共景观及基础服务设施,形成“以景带村、以村实景、景村互动”的发展模式。“景村融合”的主要路径如下: 借助当地特色资源塑造别具一格的乡村,根据空间结构科学划分各个区域,不但每个区域都要有独特的功能,而且区域之间的界限也要鲜明,打造多元特色兼备的旅游模式,促使游客的个性化需求能够得到最大化的满足。整个景区应该着重突出村落的主导地位,围绕着村落进行景观设施规划设计。与此同时,探索旅游开发与村庄协同发展道路,通过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景点建设来获得旅游收益,用来反哺村庄的发展,建设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给村民增收。 每个乡村地区拥有的旅游资源都是不尽相同的,地方经济发展速率也有着高低之分,在开展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工作时不仅要基于“景村融合”理念出发,还要注重突出地方文化、资源等特色,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以发挥出乡村的独特优势,优化乡村生态环境,促进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基于“景村融合”的美丽乡村规划设计从营建旅游景区层面强化了乡村的功能及形象定位、空间布局、旅游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等,丰富了现行村庄的规划内容,并以乡村旅游发展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乡村建设保障乡村旅游发展,从而推动乡村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在于实现村庄生产、生活与生态的和谐发展,而乡村旅游业发展主要体现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四大功能。“景村融合”将景区与乡村看作一个系统,通过系统内各方利益协调和资源优化配置,达到乡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景村融合”的核心是构建空间互应、资源共享、要素互补和利益互显的共同体。
“景村融合”涉及社会、经济和环境等诸多方面,在强调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上,更要重视物质景观空间与文化特色的传承,可通过强化村域综合规划整治、复合型旅游开发和乡村文化品牌塑造三大举措来实现“景村融合”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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