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的劳动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近日,南宁市教育局发布《南宁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学校劳动教育课程的时间、内容及形式等向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各中小学要按要求开设劳动教育课程, 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设立劳动周。中小学每周家庭生活劳动或校外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拟将每年3月定为南宁市中小学(职业)劳动教育活动月。
劳动教育课程可以设置通识性课程、技能性课程、活动性课程和实践性课程。其中,劳动技能性课程可设置让学生掌握生活基本技能方面的内容,如手工艺品制作、一般生活电器的简单维修、灭火器的使用等;实践性课程是学校在校内外建立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提供劳动体验、劳动锻炼的项目和机会。
课程有了,谁来教呢?
征求意见稿提出,劳动教育专任教师可以从现有教师队伍中抽调,可以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也可以面向社会招聘,积极探索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师队伍,校外兼职教师可以包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模范、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等。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科研究所所长 姚华:这个课程正式纳入我们的课程范围以后,那就体现了一种导向,在我们的教育过程当中也要把劳动,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教学内容,对培养学生劳动的观念,以及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形成他们完整的世界观,是有着重要的作用。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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