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的通知,规范的内容涉及优化活动分类及统一管理、明确活动时间与活动重点、严格遴选活动承办机构等多个领域。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确保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让学生受益、家长放心、社会满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江西省中小学研学旅行标准》、南昌市《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思政字〔2018〕1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的通知》(洪教思政字〔2019〕7号)精神,本着支持鼓励和严格程序的初衷和原则,现就有关规范性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化活动分类及统一管理 市教育局宣教(思政)科负责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的督促指导工作。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负责统筹管理与具体执行。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统一在南昌市素质教育平台进行申报。 为强化管理,现将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分为三类: 第一类:区域内研学活动,即中小学开展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南昌市范围内,或者虽超出南昌市范围但一天能够往返的研学实践活动。 第二类:境内研学活动,即中小学开展的活动范围超出南昌区域但仅限于境内(不含港澳台),需要在外留宿的研学实践活动。 第三类:境外研学活动,即中小学开展的活动范围涉及境外(含港澳台)的研学实践活动。 县区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组织县区属学校在南昌市素质教育平台进行申报。 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参照本规定,制定规范辖区内所属学校的研学实践教育实施意见。 二、明确活动时间与活动重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每学年可安排1至2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按照学段的不同,对研学活动时间与活动重点作如下区分: 1.小学四到六年级研学实践教育应以游览、观光、体验为主要形式;重视游戏性、艺术性内容,以符合小学高年级学生好玩、喜动的天性。时间以1至2天为宜。 2.初中一到二年级研学实践教育应以探究性学习为主要形式;重视理解性内容,以符合初中生强烈求知欲和好奇心的特点,时间以1至3天为宜。 3.高中一到二年级研学实践教育应以知识拓展、理论应用、综合性学习、研究性学习为主要形式,以体现高中生的探究心理和创新意愿,时间以2至5天为宜。 小学一至三年级和中学毕业年级也可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安排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 境外研学应充分考虑中小学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承受能力,一般小学生(指四年级以上)不宜超过3周,中学生不宜超过6周。 各中小学校要把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好相关规划,并按照规划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应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和人口一贯密集的旅游景区。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因出行线路原因或课程设计需要,确需突破时间要求和重点规定的,履行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 三、严格遴选活动承办机构 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活动,按照一定程序选择能够向中小学校提供研学旅行过程服务、具有独立法人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承办机构。 承办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注册的旅行社或相关服务机构。 2.符合 LB/T 004、LB/T 008 和LB/T 028的要求,应具有国家标准的AA及以上或江西省级标准的三星级及以上,并符合 GB/T 31380 的要求。 3.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需设立研学旅行部门或专职人员,宜有承接100人以上中小学生团队活动的能力。 5.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出行的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措施。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且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员工总数不少于30人。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有较强的责任心,有教育情结,有合作精神,有公益生态情怀。 8.接受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检查、资质认证和等级评估。 遴选承办机构的具体流程是: (一)确定活动主题。学校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确定研学活动主题和研学路线,也可同时提出意向性研学目的地。 (二)公开征求方案。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南昌市素质教育平台,面向符合资质的机构公开征求活动方案。 (三)组成评审机构。学校组织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原则上由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代表、班主任老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总成员不少于7人,单数为宜。家长代表总数不少于学校领导与班主任老师代表的总数。 (四)评审活动方案(含课程、线路和报价等)。在确保参与竞标的机构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进行小组评审。若竞标的机构少于3家,可以邀标进行方案评审。 (五)上报活动方案。评审方案结束后,学校通过南昌市素质教育平台上报活动方案。 (六)签订合作协议。平台核准后,学校组织承办机构、基地(营地)、家委会等各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研学旅行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并按约定条款认真开展研学活动的相关组织工作。 凡符合遴选基本条件,有意承办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对研学旅行招标公告信息进行研究,重点掌握招标要求、课程实施的保障与服务标准、标书内容清单等投标者须知;并编制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含资质证明文件、保险证明文件、安全责任承诺书、研学方案、注意事项、应急预案、从业业绩证明材料、价格拆分表等。 四、规范活动备案与审批手续 1.区域内研学活动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市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开展区域内实践活动,须至少提前7天在南昌市素质教育平台上传申报市内实践活动计划与安排(流程见附件1)。 2.境内研学活动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市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开展境内研学活动,须至少提前7天在南昌市素质教育平台上传申报境内实践活动计划与安排。 3.境外研学活动实行事前请示制度,市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开展境外研学活动,须事先书面请示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应在收到请示的7天内批复明确的书面意见。 五、做好活动课程设计与安全保障 各中小学校组织研学实践教育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学生自我体验、自我生成、自主发展;坚持以集体旅行为载体,在共学共研中形成集体意识与团队精神;坚持以探究性学习为方式,倡导开放性、过程性、生成性的活动方式,培养学生高阶思维和综合能力。 各中小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年龄特点、各基地(营地)与承办机构因地制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为理念,科学合理开发设计兼具教育性、综合性、实践性、安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做到“五有”,即要有主题、有目标、有内容、有实施、有评价,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 各中小学校、研学基地(营地)、承办机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安全责任。提前制定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中的生活管理与安全管理办法与细则、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共同做好有关学生和教师的行前安全教育、行中安全保护、车辆和食宿安全监督管理和行后的评价展示等工作。 研学实践活动中涉及相关要求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研学旅行标准》(2021)组织实施。 联系人: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49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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