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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提醒:暑期研学旅行,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2024-06-20
暑期即将到来,研学游、研学夏令营等各类研学旅行产品渐渐热了起来,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师生和家长:谨慎选择研学旅游产品、认清旅行社资质,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中明确规定:研学旅行主办方为有明确研学旅行主题和教育目的的研学旅行活动组织方;承办方为与研学旅行活动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供应方为与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旅游地接、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机构,并对各方基本要求做了详细规定。
广大师生和家长在选择参加研学旅行活动之前一定要注意识别资质。《旅游法》明确规定: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能开展旅行社业务。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因此,校外培训机构、研学机构等未取得旅行社资质不能组织研学旅行,只能委托旅行社开展研学旅行。无旅行社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如自行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游学活动将涉嫌构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其他通过公众号、微信群、QQ群、俱乐部、协会等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组织或个人组织旅游活动也是违法的。
广大师生和家长如发现未取得旅行社资质,以研学旅行名义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的线索,请及时向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0915-6311155)举报反映。


来源:石泉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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