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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加研学活动跌落摔伤,谁之责?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2024-07-19
正值暑假,研学游又迎来旺季。寓教于乐的研学活动中,一旦发生意外,责任谁来承担,又如何承担责任?研学活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如何及时消除?近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与景区研学有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过程中,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向该区教育局和文旅局发出司法建议书,促进研学旅游规范监管,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

2023年5月12日,衢州某学校11岁学生小卢和同学一起前往某实践基地参加研学活动。根据该校此前与该实践基地签订的《研学旅行合同》,实践基地受学校委托,负责该小学的研学任务。同时,实践基地提出,为确保研学课程有序开展,学校带队老师不可进入教学场地内部。就在小卢和同学们参加户外研学课程时,意外发生了:因实践基地内的网兜绳结脱落,小卢在攀爬时跌落摔伤。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小卢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因各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今年4月,小卢父母将实践基地、学校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后期治疗费、残疾补偿金等各项损失。

考虑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以及当地研学实践基地、景区的后续发展,承办法官组织原告及学校、实践基地负责人前往事故发生现场,实地勘验实践基地内游乐设施安全系数。根据调查情况,在实践基地研学期间,学生交由教官全权负责,带队老师不能进入研学场地内部,因此,研学期间对学生的管理和保护义务便转移给实践基地;同时,实践基地的经营者负有保证设备设施安全、消除潜在危险的义务,该案中实践基地未消除危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卢受伤,理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由实践基地对小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被告主动履行了赔偿款。
“审理该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研学旅游存在学校将研学安排全权委托研学机构,对研学基地、研学路线调研不充分,导致安全隐患上升等问题。”柯城法院石梁人民法庭庭长张培丽介绍,对此,法院向该区教育局和文旅局发送司法建议书,促进研学旅游安全和行业规范化。

收到司法建议后,区教育局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研学旅行管理、丰富研学课程体系,建立了对研学旅行基地的定期评估、动态管理机制;区文旅局通过推广使用“浙江文旅码”,对景区分级管控并组织专业技术公司对景区进行安全指导等,现该区A级开放式景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目前,柯城区13家单位还成立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定期对景区研判、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安全演练。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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