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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研学游!符合条件单位快申报!

2024-08-01

7月26日,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开展第二批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认定、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遴选、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
第二批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认定:推荐对象为经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文旅部门推荐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条件为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科学、师资队伍健全、管理服务规范、活动开展有序、社会影响良好。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县级推荐、专家审核、实地抽查、统一公布的程序开展。
第二批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遴选(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网站或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符合条件的承办机构按照自愿原则进行自主申报。
第二批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示范校申报认定,以建设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示范校为抓手,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全员参与、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活动品质持续提升、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全面发展,打造具有焦作特色的研学旅行模式。推荐对象为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本着自愿的原则,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试点实施方案。
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第二批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
旅行实践基地推荐认定
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遴选
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示范校
申报认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新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焦作市教育局、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开展第二批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认定、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遴选、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认定
(一)推荐对象
经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文旅部门推荐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二)推荐条件
1.基础设施完善。
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2年以上,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单位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具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展的专门接待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能够同时接待至少300名以上学生开展活动;房建、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周边有医院或基地设有医务室,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警示标志、应急通道、消防设备、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运行良好;所在地交通便利,大巴车辆能直达,沿途路况较好,内部或周边停车场地能容纳相应规模学生活动,接送车辆停放,疏散方便;购买景区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
2.课程设置科学。
结合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不少于3个,课程时间设置合理,素质拓展项目不超过总课程的四分之一。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课程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学生在课程实施中获得感强、对课程评价高。
3.师资队伍健全。
设置有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责任部门,配备有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业队伍,公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研学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业务能力,了解学校课程内容和进度,熟悉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规范专业;基地能够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研学实践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确保研学队伍专业能力提升;有适合中小学生研学实践需要的研学管理人员、课程实施指导人员及课程介绍。
4.管理服务规范。
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机制完善,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具有确保正常运转的长效机制,财务管理规范;有严格的现场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安全措施科学有效;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监控系统,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近5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基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为研学实践教育团队开辟绿色通道,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降价等优惠政策,优惠幅度要达到50%以上,设置可免费参与的研学项目基本满足学生研学需求,严禁全部是体验性收费项目。 
5.活动开展有序。
积极承接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每年稳定接待学生不少于500人次,接待学校不少于5所,外地参加研学的学生数不少于本地参加研学学生数的三分之一,活动开展有序,学生、学校和家长满意度较高。 
6.社会影响良好。
基地运转良好,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领导班子及团队政治素质高,没有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坚持公益性;近3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未发生过重大舆情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失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三)考评认定
1.资格初审。由市教育部门和市文旅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进入推荐目录现场考察名单。
2.现场考察评估。评审小组对初选入围的承办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核承办机构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基地建设、课程开发、安全管理、员工队伍等方面的情况。
3.量化考核。评审小组根据机构申报材料、机构负责人集中陈述情况以及现场考核结果等,按《焦作市研学旅行基地实地考察评分标准》要求予以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并综合专家组意见确定进入推荐目录名单。
(四)有关事项
研学旅行实践基地推荐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县级推荐、专家审核、实地抽查、统一公布的程序开展。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报送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县(市、区)教育部门、文旅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推荐,并填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推荐单位不超过5个。其中,已被认定为全国、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单位,不占当地推荐指标。市直单位所属相关机构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和市文旅局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第二批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基地。 
各单位请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焦作教育融媒体中心(市教育局11楼1108房间)。
电子版发至邮箱:jzsyxlx@163.com
焦作市教育局联系人:张庆军  谢艳辉
联系方式:(0391)­2992883  
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人:魏艳敏
联系方式:(0391)3569334

二、第二批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遴选(试行)
(一)基本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2年及以上,有合法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注册地在焦作市的具有法人资质的旅行社,符合《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054-­2016)和《旅行社服务通则》(GB/T31385-2015)的要求。
2.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须符合《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LB/T004-­2013)内的相关规定,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比合理。
3.有完善的安全出行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有处置火灾、食品卫生、踩踏、治安事件和设施设备等突发事件的办法措施,连续3年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无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无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侵害旅行者权益的投诉近三年每年不得超过5起,投诉处理率100%。
4.设置专门的研学旅行管理部门,建立研学旅行管理制度体系,为研学活动合理配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研学导师、导游。应配置研学工作者不少于5名,其中专职研学导师不少于3名,并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研学旅行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合法证书,或研学旅行相关专业高校毕业证书。研学工作者应根据研学教育计划、研学产品、研学课程提供教学服务,并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控工作,为中小学生提供研学实践教育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从业人员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5.承办机构应有自主开发或联合基地、学校研发研学旅行课程的能力,根据中小学生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建立分级、分类的研学旅行课程及课程体系,适应每个学段的研学旅行课程不少于2类,每类不低于1门研学旅行课程。有完善的研学旅行课程管理制度,包括课程标准、价格体系、考核制度、监督措施、奖惩机制,对研学旅行课程运行过程实行规范管理、全面监督和持续改进。
6.承接3次(含)以上政府相关部门、教育机构或社会机构等300人以上青少年团体活动(最近1次不超过1年)。
7.承办机构营业场所应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研学旅行课程资料、研学产品价目表、与业务有关的研学基地介绍以及研学旅行相关宣传资料,另外设有24小时服务热线并予以公布。
8.有投诉处理制度,并确定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事宜;有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和时限等信息;有投诉信息档案和回访制度。
9.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旅行社代参与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并在研学合同中约定。旅行社责任险单次事故赔付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100万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人单次不低于50万元。
10.应与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并已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旅游包车合同。所提供住宿、餐饮应符合《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054-­2016)要求。
11.应与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签订研学实践服务合同,并有基地(营地)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切实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12.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13.申报单位提供所有资料须提交真实性承诺书。
(二)遴选有关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自主申报
(1)遴选面向社会公开,在焦作市教育局、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网站或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符合条件的承办机构按照自愿原则进行自主申报。
(2)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按遴选要求向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文旅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申报表(见附件4)和遴选基本条件所涉及到的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遴选基本条件所列顺序统一胶装,一式3份,原件根据评审需要提供,审核后归还。县(市、区)教育部门、文旅部门审核后填写《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汇总表》(见附件5),并向市教育部门、文旅部门推荐。
2.考评认定
(1)资格初审。由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进入推荐目录现场考察名单。
(2)现场考察评估。评审小组对初选入围的承办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察承办机构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员工队伍等方面的情况。
(3)量化考核。评审小组根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实地考察结果,结合申报单位整体运营情况等,予以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进入推荐目录名单。
(三)结果公示
1.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且无异议的,发布认定结果公告。
2.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最终结果进行备案,并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开发布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请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焦作教育融媒体中心(焦作市教育局11楼1108房间),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焦作市全域旅游服务中心2楼204房间),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焦作市教育局联系人:张庆军 谢艳辉
联系方式:(0391)2992883   jzsyxlx@163.com
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人:魏艳敏
联系方式:(0391)3569334   jzswhjcyk@163.com

三、第二批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示范校申报认定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焦作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示范校为抓手,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全员参与、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活动品质持续提升、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全面发展,打造具有焦作特色的研学旅行模式。
(二)推荐对象
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
(三)工作任务
1.探索建立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各示范校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2.探索建立研学旅行管理保障机制。各示范校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形成研学旅行活动开展的管理模式,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形成常态化、高效率的社会协作机制,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积累研学旅行的成果资料和经验。
3.探索建立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各示范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立行前有备案、活动有方案、行动有预案、安全有防范、过程有监管、结束有评估的安全管理和保障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
4.探索建立研学旅行内涵发展机制。各示范校要注重研学旅行活动的内涵发展,努力建立一支专业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研学骨干教师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各种研学旅行文化交流与培训、比赛活动,巩固研学旅行成果。
5.探索建立研学旅行科学评价机制。各示范校要把研学旅行工作纳入专项督导范围,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活动的督导方式和评价标准,并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综合考评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四)申报程序
本着自愿的原则,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试点实施方案,认真填写《焦作市第二批研学旅行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6),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申报单位的实施方案和申报表进行审核,提出详细的推荐意见,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焦作市第二批研学旅行示范校申报表》、《焦作市第二批研学旅行示范校汇总表》(附件7)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焦作市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焦作市教育局11楼),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syxlx@163.com。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牵头部门,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制定研学旅行工作方案,定期总结本地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典型经验,为全面推进我市研学旅行工作提供参考。
2.积极组织。各示范校要把研学旅行工作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具体的负责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要在基地选择、师资、课程、评价等方面做好规划,做到年初有目标、阶段有汇报、年终有总结,发挥试点效应,以点带面,带动区域研学实践教育和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全面、快速发展。
3.动态管理。焦作市教育局将对示范校实施动态管理,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未达标将取消其示范校资格。
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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