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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13条措施加强考古工作

2021-04-1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加强考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福建省考古工作实际,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考古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围绕四个方面出台13条措施,为 “十四五”期间福建考古工作划重点。

围绕加强考古课题研究,推出系列考古课题、组织实施重大考古项目、加强考古领域合作研究。要求积极参与“考古中国”重大课题、“中华文明探源”重大工程,推出闽越国考古综合研究、南岛语族考古研究等重要课题,深化福建史前遗址和水下文物调查和考古研究;推动形成以福建省考古机构为主、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国内知名考古机构密切合作与交流的考古课题研究模式等。

围绕加强考古遗址保护,提出夯实遗址保护基础工作、加强基本建设中的遗址保护、分层次做好遗址保护。要求将古遗址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定期开展全省古遗址保护和安全大检查;坚持“靠前保护”理念,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或土地出让前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实施以大遗址保护为重点的遗址保护工程等。

围绕加强考古能力建设方面,突出加强考古队伍建设、改善考古工作条件、加强考古学科建设、创新文物领域人才引进和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福建省考古研究院等考古研究机构职能作用,改善一线考古人员待遇;支持鼓励厦门大学等高校加强考古和文物保护专业学科建设;采取项目负责制、课题负责制等形式,柔性引进文物领域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完善文博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等。

围绕加强考古成果转化,重点打造闽地考古遗址公园集群,考古工作科学融入文化旅游,着重加强考古遗址展示利用。要求突出人文、绿色、公益的主题,以万寿岩遗址为标杆示范,支持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在保护的前提下科学推进考古遗址融入文化旅游,让大众更好地体验历史、体验考古;支持各地依托具有重大价值的考古遗址建设各具特色和内涵的遗址博物馆,不断推出专题化、系列化考古类展陈项目。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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